2002年04月02日
有一對小夫妻為一點小事爭吵,各自認為對方無理,互不相讓,以致互不理睬。
三天過去,仍互不說話,誰都不想先開口,都覺得先開口等於承認自己的軟弱,而且對方可能得寸進尺;但夫妻本來就無利害衝突,滿心希望和好的。這時候,如果有朋友來勸解一下,那兩人和好就容易一些,遺憾的是別人不知道他們在互相生氣,而他們也不想讓他們知道,家醜不可外揚嘛!儘管如此.心中都想和解方法。
妻子突然心生一計.她拉開衣櫥.翻了一陣又關上,又去書桌抽屜東翻西找。最後
滿屋子的櫃、抽屜都找遍了,也沒見她找到什麼東西,於是又重頭仔細找,丈夫納悶,就問她在找什麼,妻子佯裝生氣答到:「找你的聲音!」。丈夫忍不住笑起來,兩人和好如初。
我曾在同事的電腦前看過這麼一句話,「生氣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是啊!我們為什麼會生氣?都是因為別人的行為不能令自己滿意,所以我們生氣,但對方可能 是無心的.也可能是故,但做錯的是對方,所以我們不該生氣的,生氣是於事無補, 更不要拿來懲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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