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6月19日
警察多元化工作,每天都可以遇到不同問題,這是吸引人之處亦是工作樂趣.
今天遇到一名女子報稱今早凌晨時份收到她男朋友來電警告她:"唔好再打電話騷擾我啦,如果唔係我就打電話報警"
她害怕失去男朋友所以頻繁致電聯絡他,希望可以修補已轉淡的感情,但她更害怕她男朋友的走去報警,因為她不想家人知道他的存在--她不想家人知道自己和一個有婦之夫在一起....
看見她淚流滿面細說她的故事令我回想起以往戀愛回憶及朋友間經驗,我有些朋友曾經做過該女子第三角色....包括我以前女朋友..
我不明白第三者心態,明知道沒有結果為何仍然要在一起?是不甘寂寞仰或想尋求生活上剌激?難道她們不知道她們愉快同時默默地傷害緊別人嗎?這是很自私行為!可能她們很有自信,不幸結果不會發生在她們身上,能夠取替別人老婆或丈夫身分地位那份滿足感及成功感蒙蔽了她們的心靈,用短暫快樂換取一生承諾,但她們有沒有想到就算給她們得到,那種男人要得嗎?只不過做了那天他那老婆位置而已,到最後可能也有機會嚐嚐老公有外遇遭人拋棄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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